含義:因欠交保險費導致保險合同中止或交清的保單,當您需要恢復其保險合同效力時,可通過此項目申請補繳欠交保費并恢復保險合同有效狀態。
適用范圍:期交產品
申請時間:保險合同效力中止/交清之日起兩年之內
申請資格人:投保人,需經被保險人簽字確認
生效時間:復效保費及利息(如有)扣款成功日
辦理方式&應備資料:
溫馨提示:1、線上辦理僅支持客戶證件類型為居民身份證。
2、線上辦理僅支持主險和附加險均為免核保產品。
注:灰色填充為非必須項
應備資料 | 線下 | 服務人員線上協辦 | 客戶線上自助 | |
e行 | e家 | 微信 | ||
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有效身份證件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
投保人銀行卡(非續期賬號時提供)(線上辦理可以僅提供銀行卡信息)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
《保險合同內容變更申請書》 | √ | |||
《健康及職業告知聲明書》(保全專用)(核保產品) | √ | |||
《老年特定疾病產品的專項告知書》 | √ | |||
《傳世臻耀終身壽險(分紅型)專項告知書》 | √ | |||
未成年生存受益人的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
監護人的關系證明(簽字的監護人發生了變化且非投保人時) | √ | |||
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(委托代辦提供) | √ | |||
財務核保資料(具體參見核保規則) | 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