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收到申請人提交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材料后,認為有關的證明材料不完整的,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。我們收到申請書及完整的證明材料后,將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定;情形復雜的,將在30日內作出核定,但有下列任一情形的除外:
(1)您或被保險人不及時配合我們的理賠調查;
(2)被保險人身處偏遠地區,導致我們不能及時了解情況;
(3)不可抗力導致我們不能及時進行理賠。
對核定屬于保險責任的,我們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協議后10日內給付保險金;未及時給付的,除支付保險金外,應當賠償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。對核定不屬于保險責任的,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1-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,并說明理由。
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60日內,對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,將先予支付根據已有證明材料可以確定的數額。最終確定應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,我們將扣除已先予支付的保險金數額,支付相應的差額。